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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清理】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清理建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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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清理建议 清理理由 备注
1 宜春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奖励暂行办法 宜府办字〔2019〕32号 废止 试行一年,有效期已满 此文件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附件3
2 宜春市城区供水用水管理暂行规定 宜府发〔2002〕2号 废止 根据文件规定,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载明有效期的(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2 年),该暂行规定出台至今已超过20年。 正在草拟《宜春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
3 宜春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暂行规定 宜府发〔2001〕34号 废止 文件已经过时,很多内容已经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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