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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有关企业阶段性清退出《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从业企业名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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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从业企业考核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2022年9月份等级考核结果通报》情况,因宜春广通汽车有限公司9月份的考核评定为“红牌”,现决定将该公司自2022年11月18日至12月17日清退出《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从业企业名录》,清退期间停止办理该公司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核准手续。

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应针对宜春广通汽车有限公司存在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并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清退期满通过整改验收后,该公司方可重新纳入《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从业企业名录》。

特此公示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春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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