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从业企业考核办法》有关要求,宜春广通汽车有限公司自2022年11月18日至12月17日退出《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从业企业名录》30天时间已满。1月8日该公司上报相关整改材料,现经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验收合格。
决定将宜春广通汽车有限公司重新纳入《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从业企业名录》。
特此公示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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