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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推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重点向县市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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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黒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城〔2022〕2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市7月份制定了《宜春市城市、县城黒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到2022年6月底前,全市县城及县级以上城市完成建成区内的黑臭水体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一点一策”整治方案。到2025年,全市县城及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力争达到100%。中心城区要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返黑返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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