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洗城行动攻坚方案的通知(宜综行执字〔2023〕4号)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各科室(处、中心、分局),四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局属各单位(企业):

现将《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洗城行动攻坚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3214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洗城行动攻坚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比三争活动工作要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战决胜攻坚行动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洗城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通过开展大清洗专项行动,确保中心城区实现路面呈现色亮色、清除扬尘灰尘积尘的工作目标,全力打造整洁干净的市容环境,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市容环境日常管理水平,将环境卫生工作向绿色、环保的优美生态推进,以优良的城市容貌助力我市城市创建,力争在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中少丢分、不丢分。

洗城行动范围

(一)主次干道、商业大街

1.主干道(16条):卢洲南路、袁山西路、袁州大道、锦绣大道、高士北路、明月北路、卢洲北路、宜阳东大道、宜阳大道、袁山东路、秀江东路、袁山中路、秀江西路、秀江中路、经发大道、袁河东路;

2.次干道(7条):春风路、经都路、金园路、樟树路、文体路、府前路、文艺路;

3.商业大街(5条):朝阳路、明月北路、高士路、天宝路、高安路。

(二)公园广场

1.公共广场(9个):上高广场、宜丰广场、铜鼓广场、万载广场、靖安广场、樟树广场、丰城广场、奉新广场、高安广场。

2.公园(11个):袁山公园、状元洲公园、松江园、人民公园、北湖公园、宜阳森林公园、劳动公园、袁州公园、东湖公园、东湖运动游园、宜春市体育公园。

(三)其他区域

农贸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商场周边等人流量、车流量大、管理压力大的区域;公厕、垃圾中转站、秀江河两岸等区域。

、行动时间

2023220日至224日。

、参与人员

网格责任人科室责任干部、袁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宜阳新区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经开区分局、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园林事务中心全体人员。

五、行动内容

(一)道路路面、人行道路面及路沿石清扫保洁

清洗标准:所有路段在原有冲洗的基础上加大冲洗频次,严格落实五步作业法,城市道路清扫覆盖率≥90%,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0%,主次干道机扫频次≥2/日,确保不出现花扫、漏扫、丢路段不扫现象;主次干道实行快速保洁”“深度保洁,保洁不低于16小时;一级道路(含人行道)每天洒水6次,二、三级道路每天洒水4次;人工道路冲洗时,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冲洗行道树、绿化带、果壳箱(垃圾桶),冲洗人行道时,按由里到外(即建筑物墙根、人行道面、路缘石下)的顺序进行,洗城行动期间每条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至少清洗一次,保持路面、人行道、路沿石见本色、显亮色。

(二)城市零星垃圾清理

清洗标准:合理配置保洁人员,作业时段内进行不间断巡回检查,加大道路人工快速保洁、飞行保洁力度,主次干道垃圾落地滞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加强对城市主次干道、十字路口冲洒水频率,控制路面积尘、零星垃圾;及时清扫果壳箱、垃圾桶外散落的零星垃圾,保持周边干净整治,随时确保垃圾桶处于加盖密闭状态;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确保无满溢垃圾、无露天垃圾、无过夜垃圾。

(三)垃圾桶()、果壳箱、公厕、环卫作业车辆、垃圾中转站等城市环卫设施清洗

清洗标准:及时清掏果壳箱和垃圾桶内垃圾,做到垃圾不积存;每日清洗和擦拭果壳箱和垃圾桶,做到表面无污迹、积尘,无张贴喷涂、无倾斜歪倒现象,环卫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加强中心城区公厕的清扫保洁力度,保洁时间在16小时以上,做到公厕内、外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设施完好、齐全;清扫保洁作业车辆要做到车身洁净、无泥尘、无垃圾、无锈迹,整洁美观;垃圾中转站做到垃圾清运及时,无积压、日产日清,站内卫生干净整洁,定时消杀,站内外无明显异味。

(四)道路交通护栏、人行道护栏、路灯等城市家俱清洗

清洗标准:对护栏以及下方路面的积尘进行清洗,确保护栏表面无积尘、牛皮癣,护栏下方路面无明显淤泥、积土、积沙、余土;加大对排水管渠的巡视和维护力度,及时清理被堵塞的雨水篦,清理管渠内垃圾、残土、废渣等废弃物;清理路灯灯杆、配电箱、市政消防栓、报刊亭、户外广告牌等城市家俱表面牛皮癣和各类污迹,洗出家俱本色,有条件的可进行美化。

(五)公园(广场)、绿化带、行道树以及树穴清洗

清洗标准:对中心城区道路绿化带、行道树进行冲洗,做到树叶见本色、无积尘;加强对城区绿化带及行道树穴内垃圾死角的清理,确保无果皮、烟头、杂石等垃圾杂物,达到绿地清洁;公园、游园、广场绿化带等绿地清扫作业一天2次,对广场园路加大冲洗力度,做到无污物,无乱贴乱画现象;清理打捞公园、游园、广场内人工湖、自然水体的水面漂浮物、水中杂物,做到水体清洁。

(六)渣土运输以及各类施工(社会)车辆污染路面清洗

清洗标准: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对作业车辆进行冲洗、清除挂泥,保持车身整洁,对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的立即清洗出路面本色;没有硬化的社会道口,社会车辆带泥上路对路面产生的污染,由辖区内环卫公司及时进行清洗见本色;执法大队加强对各类施工(社会)车辆的监管力度,对带泥上路、造成污染的施工(社会)车辆加大执法力度。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统筹,细化分工。局领导、各科室(处、中心、分局)按照《关于明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挂点包片及下沉网格人员的通知》安排深入各创文网格对洗城行动加强督促指导;四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及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园林事务中心、环卫事务中心所有干部职工下沉基层,积极主动参与和指导督促整治洗城行动。局领导负责挂点街道洗城行动的全面抓总,网格责任人负责各自网格内行动的组织协调,各网格洗城的具体工作抓总由各执法大队统筹负责

(二)强化保障,凝聚合力。所有行动参与人员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主动担当,合力共为,并统一着装(局领导示范、局机关带头,配发执法制式服装的人员一律着制服,外包公司人员着相关作业服装,其余未配发制式服装的人员统一穿着志愿者服装);四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要根据洗城行动任务,督促协调各服务外包公司合理调配环卫作业人员、洗城作业车辆(每个街道至少配备一辆)及洗衣粉、去油碱、铁锹、垃圾钳、扫把、拖把等洗城工具;各执法大队协调街道做好行动人员的用餐保障。

(三)严格标准,扎实推进。要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对照任务清单表的工作时间,开展洗城行动;要紧盯整治效果,强化人员在岗履职尽责,做到每个点位、每条路段、每项工作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要求。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宣传教育科要对各大队行动中表现突出的人、事及时捕捉画面利用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加大对洗城攻坚行动的宣传,营造全城动员、全民动手、全员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提高全体市民的创建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走深走实。

                                           20232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