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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春市城市排水户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宜综行执字〔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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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城市管理局、袁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

为加强全市城市排水管理,现将《宜春市城市排水户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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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宜春市城市排水户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整治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管理,推进排水源头控源截污,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的发展理念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地位,以三比三争活动为契机,以排水户源头管理为切入口,以排水户普查为抓手,以规范排水许可为载体,以排水执法监督为保障,通过开展全市城市排水户专项整治,基本实现排水户台账清楚、排水许可规范、排水户达标接入市政管网,减少排水户源头错漏混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推动宜春绿色生态强市建设。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1.治理范围和时间。20237-12月,对全市城市(含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排水户开展专项治理。

2.治理对象。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从事餐饮服务、施工工地、汽修机洗、工业、医疗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中心城区实行重点排水户(餐饮污水排放类、建筑污水排放类、汽修机其他类)许可、一般排水户(除重点排水户之外的排水户)备案的分级分类管理;其他县市因地制宜,按照排水行为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程度,对排水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3.治理内容。排水户是否办理许可、预处理设施(含内部管网)建设是否达标、接入市政管网是否错漏混接、沉淀物废渣清掏是否及时等。

三、主要任务

1.规范许可流程。各县市区按照住建部20232月起施行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格式文本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排水户书面承诺书推荐格式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简化排水许可流程,实行排水隐蔽工程合格排水水质达标书面承诺制。

2.开展普法宣传。各县市区印制排水许可预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宣传排水许可管理的重要意义。结合入户排查,向排水户宣讲排水管理法律法规,增强排水户依法排水的意识;结合上门指导,向排水户宣讲排水许可相关规定和预处理设施相关标准,提高排水户规范达标排放污水的意识。

3.开展调查摸底。各县市区开展排水户全面普查,采取重点排水户必普,用水量大、污染浓度高的排水户先查,沿河重点排水户重点查的方式有序推进。重点查清排水户基本信息内部管网情况排水户店内污水预处理设施和排烟管道情况;排水户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情况;排水户周边管网、检查井情况。建立排水户管理台账,建立排水户错漏混接、偷排管网缺陷问题清单并实行销号管理。

4.开展达标建设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重点排水户预处理设施建设标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上门服务,督促指导新增重点排水户完成配套预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同时对存量排水户进行检查。一般排水户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即雨水(含屋面排水及空调冷凝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含阳台排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重点排水户除雨污分流外,应分类配置油水分离器、隔油池、三级沉淀(砂)池、毛发聚集器(集污井)等预处理设施并定期清掏、达标排放。

5.加快排水许可。各县市区加快推进排水许可,督促帮助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新增重点排水户要认真严格把关,应现场查验预处理设施、管网接入等情况,达标后核发排水许可。

6.加强批后监管。各县市区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定期公示排水许可发放、重点排水户水质检测情况等。建立排水户日常巡查、动态更新机制,督促重点排水户加强预处理设施和管网的清掏管护。

7.整治违规排水。各县市区组织执法人员和排水管网养护人员加强日常巡查,采取边巡查边执法,以执法促规范的方式督促引导排水户规范排放污水。同时,会同生态环境、水利、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依法查处:超标排放污水,餐厨垃圾固液未分离、油水未分离倒入下水道,油烟排入排水管道等违法排水行为。

8.打造示范街区。各县市区挑选重点排水户相对集中的街区,打造1-2条重点排水户示范街区。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排水许可管理是保障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的有效手段,是实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的必由之路。按照三比三争要求,为打造宜春排水许可示范亮点,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要成立专班,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排水许可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地于202312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科(联系人:刘子晗;电话:17770571728;邮箱:yccgszk@163.com)

2.加强宣传,优化服务。排水许可涉及众多企业个体户,关系城市管理形象,事关我市营商环境,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坚持“721”工作法,管理前移、服务为先、宣传先行,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简化许可材料,组织技术人员为群众提供排水技术服务。

3.落实经费,强化考核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要争取属地政府的支持,将排水户普查、水质检测、信息平台建设、示范街区等建设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专项经费。省住建厅已将排水许可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河湖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考核内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将同步纳入对各县市区的相关考核内容,同时将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市区进行通报。

4.创新机制,常态管理。各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要整合系统内外力量,积极创新排水许可批前服务、批中把关、批后监管机制;建立排水管理服务+管理+执法体制,压实排水管理责任,加强排水户日常巡检,提高生活污水收集水平,提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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