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盖章):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填报时间:2022年1月29日
序 号 |
普法责 任主体 |
普法 时间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时间节点 |
1 |
法制科、三区各执法分局 |
全 年 |
系统内普法 |
本单位职工 |
《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 |
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干部大讲堂。 |
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线上有奖问答 |
1、党委中心组学习日。 2、执法培训期间。 3、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 |
2 |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三区各执法分局 |
第一季度 |
社会面普法、执法过程中普法 |
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社会大众 |
《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西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 |
公园、长廊、融媒体设备、围挡、电梯(楼宇)广告、微视频、微信、微博、APP、网站、宣传册(折页)、阅报栏、宣传栏、LED屏。 |
法律咨询、知识竞赛、户外宣传、学习培训、线上有奖问答。 |
1、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 2、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宣传日 |
序 号 |
普法责 任主体 |
普法 时间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时间节点 |
3 |
市容科、三区各执法分局、环卫事务中心、园林事务中心 |
第二季度 |
社会面普法、执法过程中普法 |
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社会大众 |
《宜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宜春市绿化管理规定》、《宜春市绿线管理办法》 |
公园、长廊、融媒体设备、围挡、电梯(楼宇)广告、微视频、微信、微博、APP、网站、宣传册(折页)、阅报栏、宣传栏、LED屏 |
法律咨询、知识竞赛、户外宣传、学习培训、线上有奖问答。 |
1、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 2、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宣传日 |
4 |
直属分局、三区各执法分局 |
第三季度 |
社会面普法、执法过程中普法 |
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社会大众 |
《宜春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意见》、《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 |
公园、长廊、融媒体设备、围挡、电梯(楼宇)广告、微视频、微信、微博、APP、网站、宣传册(折页)、阅报栏、宣传栏、LED屏 |
法律咨询、知识竞赛、户外宣传、学习培训、线上有奖问答。 |
1、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 2、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宣传日 |
序 号 |
普法责 任主体 |
普法 时间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时间节点 |
5 |
垃分办、三区各执法分局、环卫事务中心 |
全 年 |
社会面普法、执法过程中普法 |
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社会大众 |
《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
公园、长廊、融媒体设备、围挡、电梯(楼宇)广告、微视频、微信、微博、APP、网站、宣传册(折页)、阅报栏、宣传栏、LED屏 |
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线上有奖问答 |
1、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 2、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宣传日。 |
6 |
机关党委、局属各党支部 |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 |
系统内普法 |
本单位职工 |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
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干部大讲堂 |
法律讲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线上有奖问答。 |
1、党委中心组学习日 2、党支部“三会一课”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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