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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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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2-1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单位)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和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1 明综行执罚决字[2021]第(GH080)号 江西中明投资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关于城乡规划法细则标准》的规定,作出: 1、限期一个月补办相关手续; 2、处42#、43#项目整体工程造价(914651.84元)8%的罚款,合计人民币:柒万叁仟壹佰柒拾贰元壹角伍分整(73172.15元)的行政处罚。 2022-03-10
2 明综行执罚决字[2022]第(GH002)号 杨焕林 《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项 运输车辆未彻底进行密闭造成遗撒的行为 依据《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及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的规定,作出: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03-15
3 明综行执罚决字[2022]第(GH003)号 杨剑锋 《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项 运输车辆未彻底进行密闭造成遗撒的行为 依据《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及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的规定,作出: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03-15
4 宜综行执罚决字[2022]第(4001)号 宜春市敏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行为 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项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对宜春市敏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限期改正; 2、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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