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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就《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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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结合宜春实际,在原《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起草了《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正草案》)。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现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31天(20237月31日至8月30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予以反馈。

联系人:先生,邮箱:ycsljflzx@163.com,联系电话:188795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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