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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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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宜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宜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城市行、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涵等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及建设期间的监管。负责依附于城市道路上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建设的初审及施工期间的监管。负责破占道路的初审及施工期间的监管。负责城市规划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收集及保管工作。完成市政主管部门委托或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二级预算单位:宜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79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退休人员67人;年末其他人员18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4073.2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84.46万元,较2019年增加967.66万元,增长828.47%,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未完全决算,形成资金结转;本年收入合计2988.79万元,较2019年增加467.84万元,增长18.55%;主要原因:本年追加2020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2019年中心城区路灯改造工程款以及及锦绣大道加油站滑坡治理工程款。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988.79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4073.2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675.11万元,较2019年增加653.98万元,增长32.36%;主要原因:本年宜春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2019年中心城区路灯改造工程及锦绣大道加油站滑坡治理工程等追加项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1398.15万元,较2019年增加313.69万元,增长 28.92%;主要原因:上年资金结转结余较多,有些工程尚没有完全决算,形成资金结转。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25.60万元,占12.17%;项目支出2349.51万元,占87.8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13.84万元,决算数为267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45万元,决算数为13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精神文明奖及抚恤金。

(二)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2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追加宜春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76.56万元,决算数为210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42%,主要原因是:本年使用了上年结转结余的路灯电费及路灯养护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3万元,决算数为1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按工资乘以缴费比率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5.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28.77万元,较2019年增加1.97万元,增长0.86%,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正常晋档以及增加了两名在职职工。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18 万元,较2019年减少16万元,下降79.28%,主要原因是:一是决算报表科目调整,二是厉行节约,尽量压缩不必要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65万元,较2019年减少1.5万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8%,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89万元,增 长52.3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事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计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较2019年增加0.89万元,增长52.35%,主要原因是车辆的使用寿命过长,从而产生了不少的维修费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厉行节约,尽量压缩不必要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5.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5.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路灯高空作业车和排水抢险车等特殊行业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4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对“路灯电费包干经费”“市政设施管养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49.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委托第三方机构“江西君浩晖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完成了项目规划的各项工作,基本达到了项目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组织对“宜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5.1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宜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整体支出委托第三方机构“江西君浩晖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宜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履职情况较好,市政设施维护满足了城市管理基本需要,提高了城市品位,方便市民出行,保障夜间交通安全,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社会效益明显,完成了项目规划的各项工作,基本达到了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评价得分90 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路灯电费包干经费及市政设施管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路灯电费包干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执行数为1097.4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73.16%,项目绩效基本完成预定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立项规范、资金专款专用,基本实现了所设立的主要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政设施管养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0.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3.41万元,执行数为496.6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2.75%,项目绩效基本完成预定目标,项目立项规范、达到了预期效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门预算安排不合理,存在大量年初未作预算安排,但本年实际发生了支出的现象。2020年度追加674.95万元,预算的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款项方面,支付进度率评价指标不达标,款项支付不及时。结转结余率指标不达标,政府采购支出执行率指标不达标。三是未完成2020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产出指标,基础设施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完善,未能及时发现行业相关负面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防止预算资金结余过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引进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做好先进技术的推广与运用,共同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市政行业负面清单制度,有利于及早发现不足,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建立市政基础设施专家库,提供专家支持,为各市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工作提供坚实后盾。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反映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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