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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余土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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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宜春市余土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出拨款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余土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宜春市余土管理中心为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春市城市管理局)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制定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行业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消纳、处置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对中心城区内建筑垃圾运输资质企业进行行业管理,并对企业进行等级考核;负责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回填及综合利用的管理工作完成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即二级预算单位:宜春市余土管理中心。

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数17人,退休人员6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361.4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持平,主要原因:按预算执行;本年收入合计1361.44元,2019年增加981.44万元,增258.2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追加2019年财政专户结转指标及额度725.7万元;二是追加2019年非税收入超收175.74万元。三是追加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工作经费60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0万元,占4.40%;事业收入1301.44万元,占95.6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361.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59.06万元,较2019年增加79.48万元,增长20.94%,主要原因:本年新增装饰装修垃圾分类项目支出以及搬迁新办公室;年末结转和结余902.38万元,较2019年增加902.3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历年财政专户结转指标及上年度非税超收收入结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99.40万元,占87.00%;项目支出59.67万元,占13.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9.67万元。基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9.67万元,主要原因:追加装饰装修垃圾分类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主要原本部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中二级项目1个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组织对“装饰装修垃圾分类”项目开展了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67万元。其中,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明显,完成了项目规划的各项工作,基本达到了项目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组织对宜春市余土管理中心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399.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履职情况良好,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生效益,完成了规划的各项工作,基本达到了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评价得分91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装饰装修垃圾分类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装饰装修垃圾分类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59.67万元,完成预算的99.4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制作379块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宣传牌在中心城区9个街道22个小区进行订挂;二是利用护栏、路灯杆灯箱、电子显示屏、雨棚、落地灯箱等市政广告载体在进行装饰装修垃圾分类;三是利用各类活动,组织人员到各居民小区进行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宣传,普及推广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宣传普及程度不够,没有做到人尽皆知;二是街道、社区、小区内的装饰装修垃圾收集点的基础设施薄弱。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在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上滚动播出;二是建议将新建小区的装饰装修垃圾收集点的基础设施纳入环卫设施验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部门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部门上缴收入:反映事业部门附属的独立核算部门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独立核算部门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部门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反映事业部门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宜春市余土管理中心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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