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春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规定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公开标准、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压实公开责任,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对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予以分类公开。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全年共累计公开(更新)信息485其中工作动态177条,重点领域信息79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4条,解读回应41条,管理和服务信息40条,建议提案办理7条,决策部署落实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作出答复,严格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制度促进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坚持定期更新信息并按时完成全市政府部门网站“结对子找错误”活动,累计查找其他单位信息公开平台错误120余个,完成被查找问题整改10次,通过相互浏览网站内容,反复探讨纠正现有问题,提升信息公开准确率。三是落实相应栏目信息公开责任分工,按照“谁负责、谁承办、谁公开”的原则,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四)互动回应情况。一是依据住建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精心制作了宜春市中心城区排水户宣传公益视频,详细解读该办法,相关内容在全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中获“优秀”等次。及时办理“你建言我来办”群众建言建议,及时调查处置并按时回复建言人,累计办理建言9件,群众满意率100%,获评“最美服务之星”。二是继续加强电视、报纸等传媒的合作交流,加大城市管理日常动态与政策宣传曝光率,本年度累计在各类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发布正面宣传稿件1000余篇(条)。三是深入社区开展各类政策法规与业务知识宣传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刊登知识问答、现场受理投诉举报、到社区调研座谈、送文艺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水气保障政策等送到群众家门口。四是以“垃圾分类、你我同行”为主题,开展了本单位首次“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邀请普通市民参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科普教育基地并开展座谈交流,让市民对垃圾分类与处置及城市管理有了全面的认识提升了单位及政府形象,高了群众参与感满意度

(五)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根据国务院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和行业特点,按照“五公开”规范调整信息公开平台版块,统一栏目结构格式,优化栏目页面设置,明确栏目责任分工,确保公开事项内容全面、更新及时、数据权威。二是全面排查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互动情况,解决未能提供有效互动功能问题2个,实现有效互动回应。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落实科学决策制度。本年度对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意见征集,并及时公示意见征集结果,扩大公众参与度,使行政决策更加阳光透明。

(六)监督和保障。一是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由秘书科专人负责日常任务的统筹与落实,各责任科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与维护,共同管理、监测、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二是落实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制度、信息管理制度、舆情回应制度等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三是强化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绩效考核体系,根据科室职能开展监督考核,使政务公开贯穿于政务运行全过程,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提高群众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悉率和满意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5.65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如,部分栏目未形成常态化更新模式,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有时未与文件同步发布等。二是需进一步创新公开渠道,改善目前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的情况。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偶有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准确的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中央、省、市提出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压实政务公开责任,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与能力,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二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优化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探索尝试常态化定期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让更多市民了解参与支持城市管理工作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四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快速直观便捷互动性强的优势,提升公开效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1月18日


年报下载: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