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解读制度

访问量:

    

       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弄得懂、信得过、能监督,保障社会公众对全市住建领域政府公开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住建行业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和覆盖面,加深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解读范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等,应及时进行全面、完整、规范解读。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解读方式要浅显易懂,解读平台要规范便捷,解读效果要充分明显,解读结果要客观实在。

  二、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解读流程注重科学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三、创新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可通过各负责部门同志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四、完善解读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五、健全解读机制。秘书科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作为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

  六、强化平台建设。以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为主体、以电子化载体为基础,将网站平台、自媒体平台、报刊平台、电视广播平台、政府信息热心平台进行科学有序整合,发挥各类平台优势,聚焦传播实效,根据社会公众对政策解读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和特有属性,对各类平台进行再建设、再完善、再优化、再强化。

  七、本制度由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