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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再次征求《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草案)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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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利用,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局结合实际, 2020年12月启动《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起草工作,7月市政府办建议我局将该办法与同步拟草的《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调剂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合并,经反复修改完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天(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予以反馈。

联系人:左先生,邮箱:cgduchake@163.com,联系电话:0795-3558166


    附件:《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2021年10月29日         

相关链接:《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关于《宜春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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